近日,谷城法院民一庭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因为一个15岁少年的心声,让法官果断对要离婚的夫妻说“不”,并在判决书的尾部,写上了一段法官寄语。
赵某与廖某1998年经人介绍相恋并于1999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闹,长期的家庭矛盾导致赵某对这段婚姻生活丧失了信心,先后于2021年8月、2022年10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刘俊彦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注意到当事人的儿子小廖目前就读初三,学习成绩还比较优异。交谈时,小廖多次表示不愿自己的父母离婚,且因为父母离婚这件事,已经对他的学习造成了一定影响。考虑到小廖马上要参加初升高的考试,学习比较紧张,刘俊彦决定约赵某、廖某深入谈一下。 “你们的感情或许已经在分崩离析的边缘,但是孩子的终身还在萌芽阶段。小廖说,他希望每次放假回家可以看到和睦幸福的家人,可以吃到热乎可口的饭菜。马上要迎来初升高的考试,为人父母没有不希望自己孩子好的,这么重要的考试,如果说就因为你们争吵、离婚,而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后续人生,到时候你们后悔都晚了...” 刘俊彦一席话,让赵某、廖某红了眼眶,“是的,只是考虑到自己心里的不愉快,这段时间也确实忽略了孩子,谢谢刘庭长,我会尽力弥补孩子、照顾好孩子...”赵某感激地说道。 在刘俊彦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书后,附有这样一段话: “夫妻不仅是‘百年修得同船渡’的缘分,更是坚持与责任。夫妻是相爱一辈子、争吵一辈子,忍耐一辈子,没有哪一个人的婚姻是十全十美的。离婚不是一件小事,除了对自己人生有很大的影响,对无辜的孩子带去的伤害更是无法弥补的。本案是你们的第二次离婚诉讼,虽然你们不能将爱情进行到底,但你们应该将对孩子的爱进行到底......最后期待你们为孩子明年的中考共同努力!” 法官寄语虽只言片语,背后的情真意切却无法纸面表达,守护家庭、护卫少年,这是法的功效,也是家事法官的职责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