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襄阳日报7版专题发布“襄阳楷模”2018年第五期上榜人物,谷城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新雯光荣上榜。
王新雯从事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审结案件3000余件,无一起差错,无一起信访缠诉,无一起发还改判。她先后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三八红旗手”、第一届“全省最美基层法官”、“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被湖北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她用自己的赤诚之心谱写着无怨无悔的人生,在审判一线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她的事迹谱写出了新时期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
2009年担任民一庭庭长以来,王新雯不断探索、大胆尝试家事审判改革,也开启了谷城法院家事纠纷处理专业化的道路先河。由于家事纠纷中常常牵涉到“情”字,总是让人头痛:夫妻之情、父子之情、恋人之情……种种“情”剪不断理还乱,一旦产生纠纷,闹上法院后,稍有不当,容易酿成大祸。用“心”办案,以“情”待案,这是王新雯办案准则。处理案件中,她总是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运用随到随调,一案多调等多方式调解,采取与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当事人的沟通多元化调解纠纷手段,把调解贯穿到整个家事审判诉讼程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王新雯带领民一庭将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以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为原则,坚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重建和谐家庭关系的工作主旨,不断拓展工作思路,赋予了司法裁判的更多的人情味,收到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其做法也被省法院推广,谷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被设立为湖北省家事审判四家试点单位之一,2018年7月,民一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