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宣判适用新民诉法第一案,小额诉讼案件“一槌定音”

谷城法院宣判适用新民诉法第一案,小额诉讼案件“一槌定音”

2022-02-24 10:05
来源: 谷城法院
    浏览: 605

适用新民诉

2022年2月21日,谷城法院城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这也是谷城法院首例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邓某到魏某承包的工程做干挂(挂装施工)工作。截止到10月14日工程竣工验收,经双方结算后,邓某离开工地。魏某在结算后通过转账支付邓某部分款项,下欠6400元以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推诿未付。邓某多次索要无果,2022年1月13日将魏某诉至谷城法院。


小额诉讼2.jpg

城关法庭庭长刘俊彦受理此案后,经查阅卷宗,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符合新《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相关要求。同时,刘俊彦考虑到原告邓某是从外地过来的,为方便高效解决双方纠纷,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


小额诉讼.jpg

•    2月21日,该案在城关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终审,诉讼双方均服判息诉。

● 司法便民

魏某表示自己会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邓某收到判决后,向刘俊彦连连致谢,感谢谷城法院法官司法便民,让他这个外地人少跑很多冤枉路,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帮助老百姓维护司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