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法庭:意外身亡引纠纷 盛康法庭6小时诉前调解化矛盾

走进人民法庭:意外身亡引纠纷 盛康法庭6小时诉前调解化矛盾

2022-07-07 09:06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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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在盛康镇大王庙村调解室,盛康法庭会同盛康派出所、盛康司法所、盛康综治中心、及该村村委会干部成功调解一起七旬老人万某某意外身亡引发的纠纷,并当场即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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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下午约4时左右,大王庙村民万某某在湖北某某有限公司从事卫生清扫工作时,突然感到身体不适,而后倒地不起,工友发现后及时与不在现场的带班负责人张某某联系,按其指令将万某某送往盛康卫生院、谷城县人民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谷城县人民医院死亡证明书载明,万某某系心肌梗塞死亡。6月29日下午,盛康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及大王庙村委会干部到场与湖北某某有限公司负责人及万某某的亲属进行调解协商,双方因赔偿数额差距太大,无法达成共识。接到镇委、镇政府的电话后,盛康法庭负责人张勇及时到达现场迅速投入到调解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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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法官仔细倾听双方陈述,查明事情经过。一方面对此起意外深表惋惜及同情,从死者家属角度换位思考,耐心倾听家属诉求,用细节温暖民心,从情感上赢得信任,对涉事当事人释法明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场计算万某某因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总额;另一方面给湖北某某有限公司讲明在本案中,因工作期间工地无人监管以及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管理存在疏漏等责任,而死者本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已明确感知自己身体存在不适的情况下,未能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告假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湖北某某有限公司,以不再进行当日工作,勉力而为,对造成自身死亡的后果亦存在过错。在经过多部门的联动协调长达近6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及沟通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湖北某某有限公司向万某某的亲属赔偿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医疗费共计18万元,并当场即时履行。次日,经张勇法官释明,双方当事人均要求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盛康法庭立即与县法院立案庭对接,从快从速立案,并于当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至此意外事件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盛康镇委、镇政府对此表示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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