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周法官吗,我看见被执行人回家了,你们赶紧过来”。在阖家团圆的小年夜前夜,申请人王某某向执行局干警周书江打来电话,周书江迅速向局领导汇报,带领执行干警吴冬波、陈乐、书记员肖丹、法警祝小军和係国政火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沟通,被执行人韦某某最终在法律威慑下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6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激动地热泪盈眶,连声感谢谷城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
案情回顾
2020年7月20日14时20分许,被告韦某某驾驶无号牌证三轮摩托车由谷城县城关镇肖家营社区向城关镇过山口街社区方向行驶,行至康乐路路段时因其违反交通规则、驾驶操作不当、未注意观察路况与原告王某某驾驶的无号牌证三轮轻便摩托车相挂,致使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被告全责,原告无责任。原告于2021年5月12日向谷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160874.90元。谷城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韦某某赔偿原告王某某各项损失127915.78元,扣减已经赔偿的40000元,实际赔偿87915.78元,驳回原告其他请求。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原告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周书江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讲清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韦某某置若罔闻,拒不报告财产状况,也不配合执行。经周书江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实施拘留。在得知被执行人韦某某由外地返乡后,承办人周书江立即与法警大队干警一同前往韦某某家中,再次督促其履行法院判决。而此时,被执行人韦某某依旧言语搪塞,企图继续拖延,不配合执行,周书江向韦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将其带回谷城法院。韦某某在被带回谷城法院后态度有所松动,周书江立即对韦某某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开导,鉴于被执行人家中的情况,他一方面与韦某某沟通让其想办法联系家人亲戚朋友借款,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讲明韦某某目前面临的现状,申请人得知韦某某境况后表示理解,自愿放弃部分赔偿。经过了长达四五个小时的拉锯式沟通,最终,韦某某家人筹得钱款50000元,至此,本案顺利执结。夜已深,而此时,周书江与其他干警都还未吃晚饭,但是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千辛万苦的执行,终于顺利完成。周书江说“在法院干执行工作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这种挑灯夜战式的执行工作了,只要能执行到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年关将至,谷城法院将秉持法律“不放假”,执行“不打烊”的原则,抓住年前执行的黄金期,坚持“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多项行动,打出执行声势,维护司法权威,真正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的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