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城法院民二庭庭长刘斌成功调解一起大标的额的涉企商事纠纷,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湖北谷城某水泥有限公司是有着多年合作关系的两家民营企业,该商贸公司长期向水泥公司供应煤炭,截至到2021年11月,水泥公司累计欠付煤炭货款近九百万元,双方沟通无果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刘斌通过翻阅案件材料发现,这两家企业合作多年,交易频繁,账目资料庞杂。此外,水泥公司又以商贸公司售卖的煤炭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下余货款。两家企业间的矛盾突出,且在货款金额上各执己见。
在与双方多番协调过程中,刘斌了解到水泥公司是石花镇主要民营企业之一,正处于发展上升期,与多个公司有着密切的业务往来,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必然会对企业信用造成损害,还极有可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再加上,双方企业多年合作关系能否延续也需要综合考虑,刘斌决定以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企业的纠纷。
于是,他先后与两家企业负责人沟通,释明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在取得双方认同后,刘斌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商贸公司认识到煤炭存在质量问题属于过错方,自愿将诉请标的额约900万元降为773万元,同时也基于长期合作的考虑宽限水泥公司给付时间为30个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
庭前调解的灵活应用,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了时间及经济成本,也为民营企业依法维权跑出“加速度”。
今年以来,谷城法院持续着力挖掘每一个有助于提升审判质效、为当事人带来真正好处的司法审判细节,持续不断地让人民群众在一个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