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林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秉持以公平为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案情向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透彻剖析法理,认真负责进行调解,在调解结案以后又及时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做了大量翔实热忱的工作,圆满的审结了案件......”
5月26日上午,一封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感谢信送到了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何仁兵手中,表达了对我院所审理的该部队诉丁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感谢,对承办法官和我院的工作予以高度的认可。
2000年至2016年被告丁某在该部队服役,2014年至2016年期间丁某从该部队多领取地区津贴共计10万元,2021年该部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相关经费进行逐一核查中,发现丁某多领取款项的事实,双方协商沟通未果,该部队遂将丁某诉至谷城县人民法院。
涉军无小事,谷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按照涉军案件“优先立案”的原则审查立案。民一庭法官邱林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找到丁某对其耐心释法,向丁某释明,该多发错发的款项属于不当得利,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丁某应当归还。若丁某执意不归还这部分款项,法院将依法判决,丁某拒不履行还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他的工作生活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在邱林法官劝说下,最终丁某与该部队在开庭审理前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丁某将多领取的款项退还给该部队。在收到丁某归还的款项后,该部队执意要给邱林法官送锦旗,在被邱林法官婉拒后,部队便向谷城人民法院院长送来了这封感谢信。
本案涉及到了部队和退役军人这两个主体,依法维权,公正司法,无论是对退役军人还是现役军人都很重要,办理好该案对于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谷城法院充分发挥多元调解纠纷机制,多方调解化解了本案的纠纷,保护了军队财产,维护了军民鱼水情,发挥了法院在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