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谷城县法院冷集法庭将法庭“搬”到了离县城12公里的上集村村委会,一起历经多方调解无果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得以“定音”。
原告陈某与被告宋某系冷集镇两个相邻村村民,2014年3月的一天,被告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原告家附近路段时,遇原告驾驶电动三轮车横过公路,两车相撞,致原、被告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谷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应承担相应后果。双方出院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赔一直未果,无奈之下诉至冷集法庭。冷集法庭的法官在庭前调查时了解到被告因为车辆未购买保险,对赔偿损失有很大的抵触情绪,且近年来交通事故案件已在法庭受案中占有很大比重,呈逐年递增势,遂决定到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巡回审理本案,在解决群众诉讼难、及时化解矛盾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群众。
庭审中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陈述了自己诉辩理由,主审法官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当庭对本案进行了调解,原、被告双方通过充分协商沟通,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付清了2000元赔偿款。整个庭审从开庭到结案不到一个小时。冷集镇机关干部、村治保主任、闻讯赶来的群众共有4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以案释法,就地作了法制宣讲,听众们反响十分热烈,纷纷表示经过这场庭审对法庭判案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也学会了不少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