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淤泥引发邻里“大战”谷城一男子赔钱又获刑

2017-01-06 14:10
作者: 谷城法院    浏览: 311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是,在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有些磕磕碰碰,甚至有人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的不可开交。古人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大度,为何我们当代人就不能有礼让的风范?邻里之间遇到矛盾,本应冷静处理,各退一步,可是谷城县的张某却因为路边的一点淤泥,和邻居赵某大打出手。

       2016年3月22日9时许,张某在清理自家门前稻田淤泥时,邻居赵某骑摩托车路过此处,认为淤泥影响其通行,双方发生争吵。经村组干部解决未果后,赵某回家拿来一把铁锨将路上淤泥又往张某稻田里铲,张某见状即拿铁锨阻止,双方互相用铁锨对打。赵某后退时,摔倒在路边的坎子处,张某用铁锨朝赵某的屁股上拍打后离开。赵某回家后报警。警察赶到后让赵某到医院治疗。经鉴定,赵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琐事与邻居产生矛盾,持械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经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该行为应视为自首。张某因民间纠纷致人轻伤,当庭认罪,赔偿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理。最终,张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赔偿赵某各项损失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