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2日,经过一上午的努力,两起涉民生案件分别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看到两起案件的申请人均得到应有的赔偿款,承办案件的杨军如释重负,他说:“当事人一句句深情的话语,体现了群众对我们执行工作的信任与认可,自己辛苦点,值了”。
案件一:
“为了我这个案子,可真是辛苦杨法官了”。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激动地说。
2019年9月29日,被执行人周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与相对方向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陈某某相撞,陈某某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与周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某应给四原告各项赔偿款共计180000元。调解协议生效后,因被告周某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无奈之下,2020 年8 月10日,丁某等四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在首次执行中被执行人周某履行了76015元,尚欠103985元,法院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同时,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基于这种情况,案件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2月16日,四名申请人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执行员杨军仔细查阅原执行卷宗,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周某某从执行程序、网络查控、失信名单将要面临的强制措施,进行了法律警示,并告知被执行人周某某如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会得到严重惩戒。通过深入调查,杨军了解到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也对申请人因此次事故造成的伤害表示同情,但家里确实有困难,妻子没有工作,女儿正在上大学,儿子正在上初中,剩余的10万余元并不是不想赔偿,自己愿意向亲朋好友借钱分期偿还了结此案。考虑到周某某家里的实际情况及经济条件,杨军又趁热打铁与申请人进行调解协商。经分别多次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与双方当事人谈心的方式,最终,申请人自愿放弃2万余元,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申请人80000元,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完成了赔偿款80000元的转款手续,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案件二:
“感谢法院,谢谢你们的坚持和耐心。”申请执行人肖某十分感激的对杨军说道。
2014年4月12日,王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前方同向行人肖某某挂倒致伤,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经审理判决:由王某某赔偿肖某某61233.9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王某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5年3月,肖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申请执行人肖某某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恢复执行。承办人杨军及时查看前期案件办理详情,以“拉家常”的方式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沟通,将申请人因事故而造成的伤害向其再次阐述,并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同意与申请人协商。看到案件有所转机,杨军立即联系申请人,终于在4月12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某一次性支付肖某某3万元,并当场履行。至此,长达8年的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群众事无小事。执行员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重执行方法,在执行中采取法、理、情并重的人性化执行方式,积极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也是谷城法院在“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中,加大久执未果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让胜诉当事人能够真正拿到真金白银的真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