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法庭·调解+即时履行| “小法庭”调纷止争的“大作用”

2023-12-08 15:21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谷城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一直秉持着“人民法庭为人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彰显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调解是人民法庭中最常见的解纷方式,能调则调、能调尽调,法庭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深入挖掘调解空间,充分发挥“小法官”调纷止争的“大作用”。

下面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领略法庭法官调处纠纷的别样魅力!

20222月初,王某应朋友邀约来到谷城某酒店就餐,与朋友太久没见,把酒言欢,不知不觉间他已不胜酒力。就在王某从酒店大堂扶梯处下楼时,因身体不支伏向酒店摆放的大型玉雕(如上图),失手将玉雕推倒在地,玉雕破损且无法复原。随后,酒店方向王某索要玉雕破损赔偿费10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酒店方遂将王某诉至谷城法院。

城关法庭庭长刘俊彦受理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资料,发现案情简单明了,责任主体也很明确,诉讼双方只是在赔偿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她决定进行调解。

刘俊彦先联系到王某,经过约谈,发现王某家经济条件一般,酒店方让其一次性赔偿10万元,王某不服气也不愿意,他表示自己最多赔付1万元。

刘俊彦又找到酒店负责人,他们拿不出购买单据,于是刘俊彦就以此为切口,告知酒店方如果正式进入庭审,要索赔就必须有相应支付依据,不然于法无据要的再多也是徒劳;另一方面,如果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破损的玉雕进行鉴定,不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会产生不菲的鉴定费用,无疑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此外,王某不是不愿意赔,只是家庭经济状况也并非富裕,固执地索要10万元,最终只会导致判决再到强制执行,这将是又一个漫长且未知的过程...

经过刘俊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多番沟通和劝说,酒店方同意将索赔金额降至两万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在刘俊彦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

627日一大早,王某冒雨来到城关法庭,将一面印着“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交到刘俊彦的手中。

“真的很感谢刘庭长帮忙化解了纠纷,极大地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而且我以后一定听您的劝告,少喝酒不误事!”王某紧握着刘俊彦的手,深深地道谢。

周某某雇用的司机隆某某驾驶装载机在某公司厂房内进行砂石堆放,隆某某在操作过程中未及时察觉到砂石堆集后存在张力,在砂石长时间堆放的作用下厂房围墙被砂石张力摧倒。围墙倒塌后砸坏了与厂房相邻的某酒店设施,造成酒店电路、厨房油路故障、墙壁开裂、包间墙纸、吊灯损坏等,导致酒店无法承接宴席、停业数天,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经石花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此后,酒店负责人任某某用车将公司厂房大门堵住,导致其无法经营,无奈之下,公司将任某某诉至法院。

石花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詹宏伟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全面分析、考量、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类似案例的解决作为切入点,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改变,各自作出让步,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并在法庭的见证下,当场履行了赔偿款。

不断加大调解力度,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前,将纠纷对原被告双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谷城法院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助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各项举措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