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谷城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情况 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公示

2020-04-10 12:56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中共谷城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情况

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县委交叉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委交叉巡察组自2019年5月14日至7月14日对我院进行了政治巡察。2019年8月22日,县委交叉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查摆剖析,制定整改方案,下发责任清单,分解整改任务,积极抓好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县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迅速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召开了全院干警会议,安排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转发了县委交叉巡察组《关于对谷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学习,着力将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整改落实工作上来。党组一班人严格按照政治巡察反馈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材料,高质量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法院成立了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詹爱军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专班和督办检查专班,负责整改落实和督办检查工作。同时,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反馈清单,制定下发了《中共谷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路线图,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印发到各部门贯彻执行。将反馈意见向全体干警进行了传达学习。

(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责任领导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问题,靠前指挥,亲自督办,有力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各责任部门积极行动,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任务认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督办检查专班强化督办检查,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四)健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和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县法院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办法、微信微博管理规定、人民法庭管理办法、纪律作风考勤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整改以来,共搜集整理、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8类68项,进一步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全院持续规范管理。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整改以来,巡察反馈的3大类16个问题中,1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问题中的分项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一)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一:“四个意识”不够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少数案件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作为工作目标,缺少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没有用公正审判平定民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组中心组深入开展“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群众利益无小事”等专题讨论,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二是强化审执人员的工作职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将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审执业务部门抓好整改。开展“问题案件”专项评查,对2018年市中院发回、改判的案件逐件评查。对“问题案件”承办人一律实行错案责任追究,按照《员额法官审判业绩评价办法》的规定,扣除相应绩效分值和绩效奖金,将相关案件列入“问题案件”库。三是对违规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责令违规人员作出书面检讨,组织召开纠错会,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讨论,举一反三,对全体干警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四是开展“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学习、讲廉课、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组织党规党纪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宗旨教育、法纪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问题二:党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法发[2016]10号)文件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措施,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常态化运行。2019年元至12月,我院执行工作的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终结率、信访办结率指标位列全市法院前三名。为加强执行队伍廉政建设,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教育整顿,举办“规范执行行为,树立司法权威”专题讲座,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全院结合“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活动,开展了系列党风廉政教育,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严管理执行队伍。对违规执行的工作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责令违规人员作出书面检讨,组织召开纠错会,进行批评教育,开展讨论,举一反三。

问题三:院审委会对复杂敏感案件把关不严,没有很好履行职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谷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对法官业务学习、案件研讨,意见采纳等进行规范,着力提高案件质量,防止错案发生。二是修订完善 《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工作职责、讨论流程、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牢记职责、尊崇法律、公正裁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三是要求审判委员会委员深刻反思,从中吸取教训、强化责任。

问题四: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重要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全体政工干部开展教育,对重要文件、重要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存在思想松懈、政治站位不高这一突出问题深刻反思,逐人谈认识、议危害、表态度、讲整改,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时效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重要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做到早安排、早传达、抓检查、抓落实,切实提高政工工作质量和效率。

2.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巡察整改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全体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带头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养成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三问三忆三思”活动、交流调研成果,广泛征求意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制定《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表》,明确学习任务,抓好安排落实,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和集中辅导,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水平。

3.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党组对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研究较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修订完善法院绩效考核办法及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纳入2019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职责、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奖惩。三是定期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和集中辅导,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进行研判,并强化措施,有效应对,积极化解。

4.在审执工作中,对可能引发的网络舆情预判不够精准,“套路贷”审执引发网络舆情,网上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管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的院领导组织宣传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教育,提升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能力。二是整合充实宣传工作和舆情监控人力资源,在内设机构改革中成立研究室与审管办合署办公,调整精干力量强化宣传舆论工作和风险监控、应对处置工作。经充实调整,现在专职宣传调研人员达到3人。

(二)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未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不到位。如2016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中,如4名支部书记将业务工作汇报、党风廉政情况汇报、个人学习思想汇报作为述职报告。未遵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支部书记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责令在2016年度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中没按规定进行的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从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深刻反省,自觉改正错误,并重新书写2016年度党建述职报告。二是责令4名不认真书写述职报告的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公开检讨自己的错误行为,由支部党员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2.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不到位,发展党员工作缓慢,视野不宽,存在连续9年未发展党员情况。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开展讨论,提高对发展党员和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二是制订发展党员的培养计划,要求每个支部着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开拓视野、坚持条件,不局限于在编政法干警,凡是在院工作人员,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吸收新鲜血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纳入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3.部分基层党组织缺失。如冷集法庭和石花法庭现有4名党员,均未按要求成立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缺失。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对冷集、石花法庭未按要求成立党支部的问题进行核实。经查,2016年9月,镇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文件显示,冷集镇党委批复刘波(冷集镇法庭负责人)同志任中共冷集镇人民法庭支部书记,石花镇党委批复代明荃同志任法庭党支部书记,陈海波、陈雪峰任党支部委员。由此说明,冷集、石花法庭均成立了党支部,但因镇委档案管理原因,暂未查找到冷集、石花法庭设立党支部的原始文件批复。对此,我院将进一步协调冷集、石花镇党委查找档案资料。

问题六: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不扎实,个人学习材料照搬照抄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责令5名同志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相互抄袭的问题作出深刻检讨,重新书写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其错误行为开展批评教育,并在全院范围内对5名同志予以通报批评。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以此为戒,从中吸取教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在组织生活中,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支部要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七: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不到位,落实回避制度不严格。

1.落实干部本人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不再犯类似错误。二是2019年党组研究内设机构改革确定干部岗位调整事项和研究处分事项的会议中,有亲属关系的院领导均按要求进行了回避,做到了立行立改。

2.落实亲属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落实亲属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予以整改。一是对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非非的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在负责审判管理、调研宣传工作,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王剑峰已由审监庭调整到综合审判庭工作,双方工作不存在直接隶属关系。二是周春玲同志已于2019年1月退休,与刘峰同志已不存在亲属回避问题。三是杨汉东同志在民二庭担任员额法官,刘俊彦同志在城关法庭担任庭长,双方不存在工作隶属关系和上下级关系。

问题八: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不到位。对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受处分干部日常管理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分管院领导尤其是各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履行岗位职责,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加强对受处分干部的帮教和日常管理。此项工作自2015年以来已经开展,日常帮教和管理资料在监察室备存,未向县委交叉巡察组报送相关档案资料。对此,我院将按反馈意见的要求,强化干部监督,指定在处分影响期对干部的帮教责任人,开展日常帮教和定期交心谈心活动,促使受处分干部思想转变,振奋精神。

问题九: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不到位。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没有使用专门会议记录,存在与行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记录混记现象,其格式未按照规定结构样式进行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政治处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暂行规定》,掌握会议记录要领,提高政工工作水平,防止格式、内容要素等方面出现不规范和会议记录混记的问题。二是对近年来干部人事任免等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重新整理规范。2019年9月起,已将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组织人事会议记录和中心组学习记录分开,专本专用,避免了混记现象。

问题十: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完善。

1.干部年龄老化严重。谷城县人民法院目前共有干部101人,50岁以上占38%,35周岁以下人数仅1人,干部断档断层严重。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一是空编即招。在空出编制的情况下,积极向编制部门争取用编计划,多招新人,逐步解决干部年龄老化问题。2019年我院新招录公务员2名。2020年,我院在空编5名的情况下,积极向省法院和省编办上报批准用编计划3名,拟招录3名公务员。2020年,按照省高院统一安排,还将启动雇员制书记员的招录工作,我院将积极做好争取工作。二是在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科学调配干部,实行轮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2.专业结构分布不合理。目前全院共有员额法官31人,其中第一学历为法律专业的只有1人,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上的只有3人。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一是要提高招录干部的专业化水平。2019年新招人员中,已招录第一学历为财务会计专业本科生一名,法律专业本科生一名。二是建立形成长效机制。在招录公务员工作中,严格招录条件,优先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和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为造就高素质法院队伍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问题十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院党组没有很好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好人主义”盛行,监督执纪不敢动真碰硬,存在护短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院党组做到立行立改,坚决纠正。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抓整改。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针对这一问题逐人反思、深刻检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不敢动真碰硬、护短开脱等突出问题。二是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主动严肃查处。对2名违纪人员分别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院党组以实际行为,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坚决革除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护短、掩盖、找理由开脱”等不良习气。三是开展“以案为戒 正风肃纪”、“一案一教育”等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王晨违纪案、襄阳市系列干部违纪案和我院干部违纪案为反面典型,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违纪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和讨论、交流等,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十二:院纪检监察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履职尽责不到位。巡察发现,有部分办公室面积超标,院纪检监察室监管缺位,没有纠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部分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予以纠正。责成办公室、监察室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逐一测量登记,对超出规定面积的,采取室内隔断、调并人员、调换办公室等方式,已全部整改到位。此外,将5个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办公室一律改为临时接待室或调解室,庭长一律在诉讼服务区办公。二是对两名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的责任人,已责令其向组织如实报告说明情况,并从思想上、学习上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二人承诺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纪检监察室没有及时劝阻制止问题,已由分管领导对监察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2.监督执纪宽松软。发现查处少数案件存在敷衍塞责、避重就轻、袒护干部、不讲规矩现象。在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上,形式主义、好人主义问题比较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从近年来处理群众举报控告案件情况和县委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来看,我院确实存在查处案件敷衍塞责、避重就轻、袒护干部、不讲规矩等现象,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为此,党组书记已作了深入剖析,开展了自我批评。已责令原任纪检组长和现任纪检组长分别作出书面检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教育。

3.“一案双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一案双查”流于形式,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认真检讨、深刻反思,统一了思想,形成了严抓严管,敢抓敢管的共识。

4.执纪能力不强。如在查处法庭聘用的非公职人员处理上,适用法纪条款错误。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适用法纪条款错误的问题,立行立改,已经党组研究,撤销了对非公职人员的处分决定。依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问题十三:作风建设抓的不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中。修订完善《谷城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把经费支出审批关,堵塞管理漏洞。

问题十四:部分院庭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对错误行为不制止、不纠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认真反思、主动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对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开展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召开纠错会议,对相关责任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开展批评、吸取教训,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十五:基层法庭管理松散,法纪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已完成。建立《谷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管理的制度》,举一反三,强化监督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问题十六: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财经纪律执行不严。2018年,市中院委托湖北华炬会计事务所对谷城县法院进行了财务审计,检查共发现院财务核算不合规、财务审核不严、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票不合规、违规支出、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

(一)财务核算不合规。“未入固定资产”问题共计3个,系我院精准扶贫工作组驻村入户后解决生活问题购置的冰箱、电视机等未计入固定资产,系财务账务处理中工作疏忽,没有及时计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补计入财务凭证,记入新增固定资产,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二)财务审核不严。其中:1、“付款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7条;2、“附件不合规、更正单据”共9条;3、“附件不全、补充单据”共70条;4、关于“跨期报销、票据不合规、审批流程不合规、无明细开支”78条;5、“发票不合规、白条入账”问题,白条入账17条。

整改情况:已完成。“付款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问题,已通知全院各部门立即更正,要求开具发票的单位应与实际结算单位一致。对其他单位出差审批漏签情况,一一作了补签,对出差时间填写不规范、错填的全部作了更正,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关于“跨期报销、票据不合规、审批流程不合规、无明细开支”的问题,已作了认真核对,并整改完成。关于“白条入账”问题,此问题在2018年县纪委交叉检查后已整改,从2018年至今无此类问题发生。“发票不合规”41条,已通知各业务庭,能更换发票的更换,今后报销电话费按照当月实际发生数报销,不允许再预存电话费。

(三)“违规支出”问题,共11条

整改情况:已完成。“违规支出”问题:经查,除1条符合支出规定可不退款外,其他10条需退回的违规支出,均已退入谷城县人民法院实拨账户。

(四)“大额支出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无事前审批、未附合同”等问题,共20条。大部分系报销时只提供发票及其他附件,未提供“三重一大”记录及“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中。对未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的,我院进行了认真查实,有些支出确实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无党组会议记录,对查实有“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的,已复印后装入财务凭证。对该问题的整改,我们将长期坚持,今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补充。

(五)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问题,共21条

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在2019年已办理完成政府采购程序,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等措施已执行到位。车辆保险已完成政府采购,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前期因附件不全、漏签字等需整改的,已全部补签完成,凭证中没有预留附件的,复印补充了附件入财务凭证,已整改完成。关于“发票没有盖发票专用章”问题。经查,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答复该单位2018年之前一直没有发票专用章,对外所有发票一直加盖的行政印章,直至2019年5月,该单位才制作了发票专用章,目前对没有加盖发票专用印章的发票已全部补盖印章。

(六)关于超标准缴纳公积金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院及时与公积金管理部门联系,协调办理公积金调整事宜,目前已调整完成。同时,对2017年以来每个人的公积金全部重新计算,并进行了认真核实。对个人应退回单位多缴公积金的,一并清退,全院应退公积金的都已全部清退完毕。

以上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已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整改。对以上整改的问题,已复印所有凭证、单据,对各条需整改的问题逐一另行附了整改说明。

三、下一步打算

我院将继续按照县委和交叉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谷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院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帐管理,强化督办检查,逐个销号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巩固提高、问责问效、科学有序的思路,院党组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把整改工作同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意识形态与法院工作有机结合,在工作中落实整改要求,在整改中提高工作质效,更加注重治本。强化干部管理与教育,树立“四个意识”,使讲政治、守纪律、做表率、敢担当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总要求,持续推进法院干警作风向强、硬、实转变。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查顶风违纪案件,把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向法院全方位延伸压实,把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让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担当作为、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谷城县人民法院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0-7249630。

 

中共谷城县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