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不服2016年8月18日二审法院作出的维持原判判决,拒不履行判决的给付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于2016年9月9日向谷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谷城法院盛康法庭承办人在接收此案后的第一时间内便联系到了申请人,了解相关情况并稳控住其情绪。在接下来的一周内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庭询问执行情况,为其说人情讲道理,督促其尽快履行相应给付义务。
9月中下旬,承办人多次去执行人住所地调查询问情况,走访他们的邻居,通过当地村委会了解其生活来源及财产状况并对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财产进行了拍照。
“执行网上查控系统”正式上线后,执行人员通过刚学到的联网查控手段,再次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房产、商业往来等情况进行查控。
2016年10月初,承办人鉴于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且多次用“推、拖、骗、躲”等手法惶骗执行人员,承办人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6年11月中旬,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上网公布后,其日常出行理财等受到了很大的约束。11月15日,被执行人不敌“失信制裁”,自己找上法庭要求和申请人协商和解。承办人随后又向被执行人释明,如果其仍存侥幸心理,拒不履行协议上的给付义务,我们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对其进行拘留甚至依法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承办人的耐心调解,双方遂即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2016年11月21日向申请人给付了协议的全部约定款项,承办人也按程序将被执行人移除了失信人名单,本案至此宣告执结。
在本案中,谷城法院盛康法庭承办人先申请人一步,运用调查走访和网上查控相结合,采取软硬结合的方法,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顺利解决了本案的“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