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申请执行人熊某的妻子专程赶到谷城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局送来一面印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全心全意尽心尽责”的锦旗,对谷城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对执行干警一心为民、高效执行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誉。
原告熊某与被告吴某在苏州务工时相识。2020年5月21日原、被告通过微信交流后达成一致合意:原告向被告购买头盔1000个,共计价款3.5万元。熊某先后通过微信两次转账给吴某交付货款,但吴某却没有如期交付头盔,熊某多次催促吴某返还相应货款,吴某也未退款。同年7月,熊某开车前往湖南吴某的居住地登门索债后,吴某给熊某出具借条, 承诺2020年12月30日前还清债款。逾期后,吴某仍以诸多理由请求宽限,熊某遂将吴某起诉至法院,吴某未到庭参加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吴某三日内返还原告熊某3.5万元,并赔偿其损失2970.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吴某对于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置之不理。
2022年5月,熊某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肖勇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因吴某在外地,肖勇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与吴某进行沟通,吴某抵抗情绪非常严重,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肖勇对吴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等财产采取司法冻结措施,并依程序将吴某纳入限制高消费。没过几天,肖勇就接到了吴某的电话,肖勇在电话中告知吴某如果不能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强制执行,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追究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震慑下,吴某向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11月4日,吴某将执行款全部汇至法院“一案一账号”专户。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熊某的妻子在领取执行款后,难耐心中的喜悦,特地到法院送来锦旗以示感谢,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一面锦旗不仅代表的是当事人的感谢,更是对谷城法院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充分肯定。谷城法院通过开展“规范执行提质增效”活动,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和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