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快速执结一起外地法院委托案件

2012-10-26 08:50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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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樊城区太平店镇胥营村1组的岳某某被通知到我院领取赔偿款时,岳某某十分意外,他万万没想到立案仅3天,我院的执行法官这么快就将执行款执行到位,这可真的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岳某某申请执行付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樊城区法院判决付某某赔偿岳某某等费用合计19228.36元。因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我院辖区内,为方便案件执行、节省司法成本,樊城区法院委托我院执行。我院接到委托函立案执行后,承办人就接到了申请人的电话,称其家庭困难,请求法院加大力度执行,电话中透露出我院会不会地方保护的担忧。承办人一方面答应依法尽快执行,一方面打消申请人的顾虑,同时第一时间赶赴被执行人处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法官将申请人的家庭现状告诉被执行人,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由于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执行人家庭也陷于困境,被执行人付某某遂找其亲戚、朋友凑借于次日付清全部赔偿款。 这起案件的执行,只是我院执行外地委托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元月至今,我院已成功执结了4件外地委托案件,得到了委托法院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办理委托执行案件中,我院牢固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委托执行案件台账,对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逐件登记。在执行过程中坚决摒弃地方保护主义观念,确保执行公正,决不因为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而对执行工作有所懈怠,或者因为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而有所偏袒。执行法官们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尽最大努力把案件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