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法(2016) 18 号
谷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法庭、本院各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周强院长、李静院长的讲话精神,确保中院印发的《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有效贯彻落实,切实推进我院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加强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执行查控体系、执行管理体系、执行指挥体系及执行信用惩戒体系,不断完善执行规范体系及各种强制性配套措施,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任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谷城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破解执行难问题提供组织保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詹爱军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林耀德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陈太辉 党组成员、副院长;
安 全 执行局局长
成 员: 叶非非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任安平 党组成员
张建平 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明海 执行局副局长;
夏 芳 办公室负责人;
史晓明 监察室副主任;
周春玲 立案庭庭长;
杨 平 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新雯 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柳正权 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 斌 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剑锋 审判监督庭庭长;
宋光东 法警大队大队长;
颜德勇 审管办主任;
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刘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日常工作。
2016年6月5日
谷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