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它担负着值庭、押解、看管、送达、执行死刑、实施强制措施等职能,并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工作。今年以来,谷城法院法警大队进一步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水平,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严格执法,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树立了司法警察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司法警察要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司法警察工作除了保障法院的审判工作外,还承担着执行法律的职能,因此,只有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锻炼,才能提升司法警察的执法能力。谷城法院法警大队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纪律、整顿作风、纯洁队伍”、“正风肃纪、争当好干警”、“假如我是服务对象”等一系列活动为契机,严格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服务意识不浓以及“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觉、自省、自警、自励。
二是强化训练,提高保障能力。法警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必须具备良好的体能、特殊的技能和强有力的战斗力。谷城法院法警大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认真贯彻“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方针,坚持集中训练和分批训练相结合。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技能训练外,还利用平时休息时间加强体能训练,较好地解决了工作与训练之间的矛盾,做到了日常工作与体能训练“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和体能,提高了警务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强化班子,发挥引领作用。群雁高飞头雁领,只有过硬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工作中,大队班子充分发挥核心、表率作用,不论是协助执行、实施强制措施,还是庭审保障等工作,都能团结协作,身先士卒。法警大队大队长和教导员,在工作中常常身兼“三员”即指挥员、战斗员和驾驶员,以实际行动赢得了法警队员们的充分信赖和尊敬。
四是强化制度,实行规范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司法警察工作实现规范化的根本保证,谷城法院法警大队坚持用制度治警,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法警的日常工作和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兴队”,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使法警各项工作做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多年来,在全体司法警察的共同努力下,法警大队认真完成了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连续十年保持“零事故”,树立了司法警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