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谷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学习《长江保护法》精神,主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长江大保护工作大局,加强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和协同保护,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谷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审判环境资源类案件,依法惩戒犯罪。近三年来,谷城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共68件。其中,滥伐林木罪21件,盗伐林木罪1件,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2件,非法采矿罪16件,非法狩猎罪6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1件,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7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2件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人进行生态保护补偿放流各类鱼苗75万余尾,1件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被告人对33亩县级公益生态林予以修复。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判决后,我院就环境保护、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等提出环境资源司法建议2件次,均得到采纳。2021年9月26日,谷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彰显了司法保护生态的决心,凝聚了社会共识,同时给社会公众以警醒,树立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2022年5月13日,三名被告人在谷城法院法官的带领下到汉江流域谷城县白河段补偿放流鱼苗30余万尾,进行生态修复。
二是法官走近百姓,积极开展普法。谷城法院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法官走近群众身边以案说法,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10余次。谷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汉江边,在庙滩镇夕照街社区巡回审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过程中邀请镇政府有关领导、社区干部、居民等人进行旁听,扩大法治宣传效果。2021年6月4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结合主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谷城法院综合审判庭联合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谷城分局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尊重自然、爱护自然,自觉关注和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三是公布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环境资源纠纷。2021年3月1日,在《长江保护法》实施之际,谷城法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近年来,谷城法院共在“两微一端”公布了9起非法捕捞典型案例,震慑了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营造了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在谷城法院依法对公益诉讼起诉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诉谷城某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监管谷城县某村养殖场环境违法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时,谷城法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前来审判庭旁听庭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进一步了解污染地现状,承办法官实地走访调研3次,对涉案养殖场地进行现场勘查。通过监督、协调、配合的方式,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有机联系在一起,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