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2千克成鱼、340000余尾鱼苗集中放流,谷城法院用司法守护美丽汉江

95.2千克成鱼、340000余尾鱼苗集中放流,谷城法院用司法守护美丽汉江

2022-05-16 09:24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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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上午,谷城法院联合谷城检察院、谷城农业农村局在庙滩镇回流湾码头开展鱼苗集中放流活动,活动现场向汉江谷城河段放流成鱼95.2千克、鱼苗340000余尾。谷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全和刑事审判庭法官参加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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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冯某某等三被告人为一己私欲,无视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禁渔的通告,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北河谷城段渔业生态环境影响渔业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谷城检察院依法对三被告人提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经谷城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三被告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判决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共同在谷城北河段放流规定种类和数量的成鱼95.2千克、鱼苗347500尾并共同承担专家咨询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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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谷城法院督促履行,三被告人积极购买规定种类、规定大小、规定数量的成鱼95.2千克、鱼苗340000余尾,在谷城法院、谷城检察院、谷城农业农村局的共同见证下,于5月13日上午在汉江谷城河段集中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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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表示,集中放流鱼苗,主要目的是进行生态修复。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态系统平衡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工具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行为人既判处刑罚,又责令增殖放流,才能更好地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举的效果。他呼吁社会公众切勿以身试法,一定要以案为戒谷城法院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用司法实践维护生态平衡、守护美丽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