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酷暑顶炎热 强制执行不停歇

2022-07-22 11:35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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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上午,室外温度近40℃,酷热难耐,谷城法院的执行干警及法警10余人整装待发,上午八点,在执行局负责人万锐锋的带领下,按照预案向既定目的地迅速出发前往搜查现场,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某进行强制搜查。

据悉,该案是原告南漳县某公司与被告刘某、龚某某、陈某某、欧阳某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经谷城法院审理,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欠原告南漳县某公司900000元本金及利息,愿从2017年6月28日起每月28日前还借款本金90000元,息随本清,直至还清,被告刘某还款若有逾期,未到期部分视为立即全部到期。被告龚某某、陈某某、欧阳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刘某等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同时,申请人也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基于这种情况,案件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今年申请执行人南漳县某公司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恢复执行。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如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前一年的财产状况,且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刘某进行沟通,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拒不报告其财产状况,一直推诿不予履行。鉴于此,谷城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

在执行现场,执行局负责人万锐锋仍向刘某进行耐心的解释和释法,见刘某无还款意愿,执行干警肖勇向被执行人刘某宣读对其拘留十五日的决定书及对其住所、人身进行搜查的搜查令,并向刘某释明法律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及在场人员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此次搜查全程配备执法记录仪记录下开展,搜查活动全程规范、文明。共搜到部分现金,银行卡12张。迫于法律威严,当天下午另一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联系承办人履行了5000元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刘某也表示愿意积极筹款偿还,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并承诺下周到法院履行部分还款义务,案件执行有了进展。

虽是炎炎夏日,高温酷暑,但谷城法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的执行热情不消,执行力度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