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探索“预执行提醒告知”新模式,发出我院首份《诉前调解执行告知书》,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用反向惩戒预警机制打通审判与执行“最后一公里”,促进审执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王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胡某诉至谷城法院,谷城法院将该案件委派至谷城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谷城法院随即启动“预执行提醒告知”模式,在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同时,同步向胡某送达《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
《诉前调解预执行告知书》全面释明逾期履行、拒不履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司法强制措施、执行成本、列入失信名单、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风险,加大了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申请人的法律震慑,提高其主动履行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收到告知书后,该案胡某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在人民调解员代明荃的见证下交付18万元赔偿款。
通过创新“预执行提醒告知”方式,强化审执联动,将涉执行要素分解到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为“诉源治理”“破解执行难”“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等工作提供有益的司法实践探索。
下一步谷城法院还将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预执行提醒告知”送达当事人,以更灵活、更便捷的方式呈现“预执行提醒告知”内容,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强保障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