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罪是否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2016-12-2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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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认为精神病人犯罪是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文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近日,谷城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精神病患者故意伤害他人的案件。

2014年9月1日上午,二十余岁的小浩,在谷城县某小区广场上,持刀将行走到该处的路人甲某砍伤,致甲某轻伤二级。2016年4月6日上午,小浩因心情烦躁,遂在其工作地点谷城县某酒店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下楼后先将酒店门前行走的路人乙某砍伤,致乙某轻微伤,随后又拿着菜刀追赶丙某,并将其砍伤,致丙某二级轻伤。小浩的母亲得知此事后,事发当天就带着小浩去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襄阳市安定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定,小浩患有精神分裂症。

谷城法院审理认为,小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小浩在其母亲的陪同下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小浩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属于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小浩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可酌定对其从轻处罚。遂判决小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官说法】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有三种:(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的:精神病人犯罪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这句话是不严谨的,并不是任何情形下,精神病患者犯罪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