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10-10 15:29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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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法(2018)9号

 

 

谷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谷城县委并伍书记:

为进一步提升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 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的要求,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 局,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保护权利人的胜诉权益,维护司 法裁判权威性,为谷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我院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作成效

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社 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 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 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公平,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与举措,狠抓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维护了 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执 行案件3192件,执结2823件,结案率达88.4%,标的总额10. 23亿元,执行到位6. 86亿元。通过微信、电视对1946人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对159起“老赖”实施拘留、 罚款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的7个嫌疑人分别向公安、检察 机关进行移送,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实现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目标要求, 为谷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一性两化”的要求,法院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列为打击重点,依法强制执行。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凡是拒不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定义务,拒不报告其财产情况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印制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和信息公告,在社区、村组、超市、车站和交通路口进行张贴,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收到较好社会效果。完善执行查控措施。法院要求执行案件立案后十日内应当完成执行调查,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及时进行查控。三年来,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 强制措施1983件。特别是执行查控系统的建立和运用,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行为。深入开展“霹雳行动”,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老赖”。加大对拒不执行、妨害执行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震慑了拒执犯罪行为。

(二)部门联动,化解执行难。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 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和部署,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已建成执行信息中心,实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与上级法院的联通对接,开通了执行查控系统,完善了与21家金融部门的“点对点”银行查询、 扣划功能。与县公安局配合,实现了车辆信息的网络查询。 与检察院配合,力口大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嫌疑人起诉力度。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联合开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平台,率先在全市法院实现联网对接,真正实现执行 人员“足不出户”即可查控不动产的目标效果,极大地提高 了执行效率。与政法委配合,坚持关注民生、使民执行。对 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实行优先 受理、优先执行;对生活极为困难,久执未结的涉民生案件 建立台账,积极争取救助资金,以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三年来,共给予47名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救助金额 73余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开通了4G单兵系统, 为远程指挥执行实施工作创造了条件。积极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今年三月起, 法院所有拍卖案件一律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既凸显了公开、 公平、公正,又节约了经费,深受当事人好评。

(三)规范执行行为,突破执行难。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的工作部署。三年来,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关 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一系列规定,采取通读通学、 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执行人员的执法 水平,规范执行行为。统一购买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民事诉讼执行文书样式》等书籍,要求执行人员认真学习, 规范操作。为了解决财产保全多部门承办,多头审批带来的 不规范问题,法院将该审批权统一集中到执行局审批,有效避免了保全乱的问题。针对以往执行局既负责执行实施,又负责执行异议审查带来的弊端,法院将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相分离,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规范了执行工作,基本杜绝了违法执行行为。

(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攻克执行难。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执行难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及时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执行局长和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人员、装备,从法警大队抽调精干力量专职配合执行工作,为执行局新增加干警4名。现执行局共有干警15人,执行辅助人员2人,执行力量进一步增强 强化执行工作管理。2016年,将各人民法庭、行政庭的执行工作纳入执行局统一管理,全院统一考核。为了加强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法院在每个法庭设立一名专职执行人员,各配合一名聘用法警,形成了执行局统一领导、法警大队通力配合、各人民法庭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推动了全院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在执行队伍建设中,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来武装每名干警,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执行干警交流、探讨执行实务,加强对执行改革、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注重发挥执行队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活动,不断转变作风, 增强党性。通过教育、监督和管理,执行队伍违法“办三案”、 三同办案”现象基本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执行干警的党风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执行率有待提高。有些案件久拖不决,执行难于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有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人难找,财难查;也有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因素。 案件申请执行人不断要求执行,导致执行人员很多时间和精 力耗费在案件的解释和稳控中。主观上也有执行人员怕麻 烦、怕吃苦、对执行工作热情不高、主动工作不够、对法律 知识掌握不准确、执行方法单一的问题。

(二)执行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升。有些案件执行不够规范,部分执行人员年龄老化,文化知识结构难于适应新形势下的办案需要,特别是对相关法律程序掌握不精不准,靠老经验、老办法办案。司法改革尚未完全到位,新的绩效考核机制还未建立,执行人员工作热情不高,思想波动较大。人力资源配备不够合理,基层法庭力量薄弱,选择性执行现象时有发生。

(三)部门配合有待强化。有些案件在执行中对失信当事人的强制惩戒力度不够,部门配合执行没有形成合力,缺乏有效执行机制。有的信息平台不能共享,与金融机构联网没有全覆盖,给了失信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机会,导致查控效率不高。小别案件执行不规范,程序不到位,证据不扎实, 再加上公、检、法、司对公诉拒执罪构成要件认识还不完全统一,增加了办理拒执罪的难度。

(四)法制宣传有待加强。通过新闻媒体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目前执行工作宣传存在广播电视上多,深入基层少;宣传法律条文的多,以案说法的少;法律进学校多,到工厂、农村少。 没有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没有达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理解执行工作,支持执行工作的效果。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维护司法形象。要按照适应新常态的要求,从严抓好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以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为抓手, 认真解决执行工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规范执行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内部运行机制,理顺法院执 行工作的内部协调配合关系。要以司法改革为契机,进一步 解决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问题,把有责任担当、忠诚法 律的优秀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要坚决纠正涉法涉诉案件中 损害群众利益和司法腐败行为,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二)进一步拓宽执行工作渠道,提高办案效率。优化执行工作方法,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擅于用法、用 情、用理解决一些有影响的民事案件。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 “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重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要合理配备执行人员,确保执行人员具备必要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强化为民执法意识,加强装备保障,努力提高执行率。 要建立考核机制,实行限时包案。要积极争取执行救助资金,确保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法委支持,力口大与公、检、司等部门的配合力度,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制度,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力口大拒执罪办理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简化部门手续,提高执行效率。要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 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坚决杜绝选择性录入、发布。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牢牢把握执行工作宣 传的舆论导向,掌握宣传报道的主动权。一是树立每名法律工作者都是法律宣传员的理念,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懂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二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 媒介宣传法律知识,又要宣传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例、典型人 物,惩戒失信,褒扬诚信,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正确规避风险,营造更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8年6月25日

 

 

 

 

 

 

 

 

                                                       

谷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论件    2018年6月28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