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抚养费起纠纷 法检两院携手化矛盾

未成年人抚养费起纠纷 法检两院携手化矛盾

2023-01-13 15:42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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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谷城法院石花法庭与检察机关携手,共同处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打造了以人民法院主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审理的新模式,成功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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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龚甲法定代理人王丽与被告龚某原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了婚生女龚甲。后王某因与龚某感情破裂,双方于2019年1月31日在谷城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龚甲由王某抚养,原告15岁之前的抚养费由被告一次性付清,16岁以后生活费由王某与被告另行计算。现龚甲已满16周岁,王某因无固定生活来源找龚某索要抚养费,龚某有能力支付却一直拖欠不给予抚养费。遂于2022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龚某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至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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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各种情感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使得法与情发生了碰撞,比较难以处理。由于王某与龚某矛盾已深,庭前调解十分困难,法官并未放弃,坚持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原告向谷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谷城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派出了检察官支持起诉。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詹宏伟先是向被告讲述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相关规定,双方即使离婚了但不因此改变亲子关系,其对原告龚甲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劝说被告即时支付抚养费,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接着詹法官又劝说王某考虑一下被告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也从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耐心的劝说了两人。后原告龚甲的法定代理人王某与被告龚某就抚养费一事进行和解,取得一致意见,双方的纠纷得以化解。

未成年人在遭受到父母婚姻的破裂后,本身就深受其害。司法机关的职责就是用法律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这是谷城法院一直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