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谷城法院民一庭再立“集体三等功”!

2021-08-05 11:08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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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日,谷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再获奖牌,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这是上级法院对民一庭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全庭干警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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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庭于20172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评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先进集体”,2019年,荣获“襄阳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今年7月,民一庭庭长王新雯被市中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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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审判追求的不仅是个案公正,更是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谷城法院民一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致力于修复家庭关系、治愈情感,打造柔性家事审判服务,力争以“小家”和睦撑起“大家”的和谐。

 

硬件设施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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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到诉讼程序的每一起家事案件涉案家庭都面临着情感破裂的风险。谷城法院民一庭从有利于情感修复的角度出发,设立了“居家式”温情调解室,将原、被告席更换成了妻子、丈夫席位,柔软的沙发、整洁的茶几,为调解过程营造一种温馨的家庭氛围,从心理上拉近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从座位上也拉近了法官和当事人的距离,更利于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是调解室,家事审判庭更是高台换圆桌,以圆桌审判唤醒家人之间的团聚之情;心理咨询室也安装了双面镜,心理咨询师的介入疏导让当事人敞开心扉,打开心结。

 

调解审判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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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案件的审理不能一判了之,更重要的是要在审理中化解矛盾、修复情感。民一庭的法官们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积极探索调解规律,创新调解思路,以调解促和谐。在案件审理中,结合办案实际,建立和完善家事审判相关制度,推行财产申报、冷静期、人身安全保护令、家事调查员、案件回访等制度,妥善化解了大量的家庭矛盾纷争,使临近破裂的婚姻家庭得到修复,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多方联动有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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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事案件要达到案结事了,往往需要通过多种纠纷解决机制。谷城法院民一庭充分调动多方力量,确保家事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在县民政局设立家事调解室,将司法服务窗口前移,对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做好劝和工作以及离婚后小孩抚养、财产分割纠纷方面的风险评估工作;联合县妇联开展家事审判诉前调解工作,充分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社区联合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宣讲《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创设了“法官+家事调解员”,“法官+心理咨询师”,“法官+家事调查员”等多种办案模式,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


“集体三等功”的获得既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嘱托。立足新起点,当有新作为,谷城法院民一庭将继续扎实工作,忠诚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力争家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