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助推企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谷城法院作为先行试点单位,大胆尝试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改革事项,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是指对进入破产程序之后涉及破产债权争议诉讼,不再按照债权标的额大小收费,参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第100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其他非财产案件之标准收费,每件案件仅收取100元诉讼费。
截止目前,谷城法院已受理此类诉讼案件4件,涉案标的额2800余万元,按普通程序应收取诉讼费 25余万元,实际收取诉讼费400元,极大的减轻了债权人、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的经济负担,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参与办理破产案件的积极性,提升了破产案件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