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人民法庭·调解+即时履行| “小法庭”调纷止争的“大作用”

2022-07-04 09:06
来源: 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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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一直秉持着“人民法庭为人民”工作理念,不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彰显人民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调解是人民法庭中最常见的解纷方式,能调则调、能调尽调,法庭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深入挖掘调解空间,充分发挥“小法官”调纷止争的“大作用”。下面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领略法庭法官调处纠纷的别样魅力!

从玉碎到人和,城关法庭刘俊彦巧解纠纷

2022年2月初,王某应朋友邀约来到谷城某酒店就餐,与朋友太久没见,把酒言欢,不知不觉间他已不胜酒力。就在王某从酒店大堂扶梯处下楼时,因身体不支伏向酒店摆放的大型玉雕,失手将玉雕推倒在地,玉雕破损且无法复原。随后,酒店方向王某索要玉雕破损赔偿费10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酒店方遂将王某诉至谷城法院。

城关法庭庭长刘俊彦受理案件后,通过查阅卷宗资料,发现案情简单明了,责任主体也很明确,诉讼双方只是在赔偿数额上存在较大分歧,为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她决定进行调解。

刘俊彦先联系到王某,经过约谈,发现王某家经济条件一般,酒店方让其一次性赔偿10万元,王某不服气也不愿意,他表示自己最多赔付1万元。

刘俊彦又找到酒店负责人,他们拿不出购买单据,于是刘俊彦就以此为切口,告知酒店方如果正式进入庭审,要索赔就必须有相应支付依据,不然于法无据要的再多也是徒劳;另一方面,如果请专业的鉴定机构对破损的玉雕进行鉴定,不仅耗费大量时间、精力,还会产生不菲的鉴定费用,无疑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此外,王某不是不愿意赔,只是家庭经济状况也并非富裕,固执地索要10万元,最终只会导致判决再到强制执行,这将是又一个漫长且未知的过程...

经过刘俊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多番沟通和劝说,酒店方同意将索赔金额降至两万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在刘俊彦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

6月27日一大早,王某冒雨来到城关法庭,将一面印着“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交到刘俊彦的手中。

“真的很感谢刘庭长帮忙化解了纠纷,极大地减轻了我的经济负担,而且我以后一定听您的劝告,少喝酒不误事!”王某紧握着刘俊彦的手,深深地道谢。

(文字:李杰)

从互撕到互谅石花法庭詹宏伟庭前调解即时履行

周某某雇用的司机隆某某驾驶装载机在公司厂房内进行石堆放,隆某某在操作过程中及时察觉到石堆集后存在张力,在砂石长时间堆放的作用下厂房围墙被砂石张力摧倒围墙倒塌后砸坏了与厂房相邻的酒店设施,造成酒店电路、油路故障、墙壁开裂、包间墙纸、吊灯损坏等,导致酒店无法承接宴席停业数天,带来一定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后,经石花镇政府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此后,酒店负责人任某某用车将公司厂房大门堵住,导致无法经营无奈之下,公司将任某某诉至法院

石花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詹宏伟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全面分析考量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类似案例的解决作为切入点,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改变,各自作出让步,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并在法庭的见证下,当场履行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