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谷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

2018-10-10 15:28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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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法(2018)3号

 

中共谷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

 

谷城县委并伍义兵书记: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召开了全国、全省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议,周强院长对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省高院李静院长要求全省三级法院认真学习传达讲话精神,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现将会议精神、我院执行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提请县委协调解决事项汇报如下,请县委和伍书记指示。

一、相关会议精神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总结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绩,指出了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 难”硬仗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强调了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 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要抓好的工作举措、重点工作。会议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全国各级法院广大干警坚决攻克顽瘴痼疾,坚决攻克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各级法院领导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狠抓落实,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省高院李静院长结合周强院长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省法院要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攻坚破解执行难题。要继续开展专项集中行动,继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清理和执行活动,大力开展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三项整治”,促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统筹协调攻克执行症结,大力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加大对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拓展对失信行为的联合信用惩戒范围,依法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坚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李静院长还强调,要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的支撑保障,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确保全面建成“上下协调、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继续深化网络查控体系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确保省内全部地方性商业银行接入“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实现对股票、理财产品、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形式“查控转”一体化功能。继续加强执行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网上办案行为,强化节点信息填报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数据核查,确保执行案件信息完整、准确;全面推广和规范网络司法拍卖,对被执行财产原则上通过网拍平台处置。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科学的管理考核机制,创新优化执行工作方法。

    二、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执行工作成绩不断显现。201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27件,执结1300件,执结标的金额7.52亿余元。通过大力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不断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和执行惩戒力度。坚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加快被执行财产变现速度,提高了执行到位率。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收宫、决胜之年。县法院执行工作在高起点上再发力, 开展了各类专项执行行动,截止8月31日共执行各类案件810   件,执行标的达1.37亿元,采取各种强制措施635起,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60人(公开曝光145人,拘留21人,罚款21人,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1人,限制出境1人,限制高消费10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继续坚持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为,目前已经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1件1  人,又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拒执罪案件1件1人,在社 会形成强大震慑力。继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共拍卖标的物166件,成交5件,成交额达1520余万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作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示范法院及第二批受检单位,县法院将对坚持问题导向,对 标最高法院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和第二方评估指标,查漏补缺, 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努力实现“四个基本”和“三个90%" 目标,确保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三、县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

县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我县虽然构建了执行联动工作大格局,但是还有部分县直部门存在“联而不动”现象,各部门在协助“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方面借口推诿现象较多,存在如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协助网络财产查控上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移动部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定制“老赖”彩铃有顾虑;公安机关在协助拘留、临控、收押被拘留人时存在多种限制;检察机关对打击拒执罪与法院执行机构认识不一致等。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已经施行但有待完善和铺开。二是执行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存在地方性银行“总对总"查控功能推进缓慢,多数省内银行未上线冻结、划扣功能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工作高效开展。三是执行指挥中心尚未建设,无办公场地、设备、人员。四是司法救助资金额度较低,在救助特困群众上的作用发挥不够。

四、需要提请县委协调解决事项

第一,执行联动机制方面,建议落实由县委政法委牵头

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每两个月一次〉召开联席会议, 研究“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单位协调联动问题;对拒不执行的特殊主体和公职人员、联而不动的单位和责任人员提请县纪委严肃追责,杜绝推委现象。

  第二,执行转破产工作方面,建议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程序,全面铺开执行转破产工作,打通无财产执行案件出口,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三,执行信息化方面,建议增加专项资金支持,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水平,争取建成与智慧城市中心、不动产管理中心联网的执行不动产查控系统、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并投入使用。

  第四,司法救助资金方面,建议增加司法救助资金至每 年100万元,并与有关部门研究试行涉民生案件保险问题。

    第五,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方面,建议县委能给予资金、 场地支持,争取将我院能够建成一个功能完备、科技化水平 高的执行指挥中心,为全县执行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特此报告

 

                             2018年3月11日

 

                                                         

谷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论件    2018年4月13日印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