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一名被执行人将一面印有“促进执行和解,服务营商环境”的锦旗送到谷城法院执行干警周书江手中。周书江非常欣慰:“申请人送锦旗比较常见,万万没想到,被执行人竟会给我送锦旗”。
案情回顾
涂某于2019年11月入职谷城某汽车部件生产公司,同年12月24日在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14天,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后涂某向谷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谷城某汽车部件生产公司支付涂某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14余万元。
裁决生效后,谷城某汽车部件生产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书,涂某向谷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周书江发现,该公司是谷城县招商引资回来的优良企业,因疫情导致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而未履行裁决。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在解决申请人困难的同时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周书江向被执行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拒不履行义务将给企业带来的严重后果,督促谷城某汽车部件生产公司尽快主动履行。同时,因涂某在外务工,周书江多次与涂某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沟通进行调解,言明被执行人目前生产经营面临的困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谷城某汽车部件生产公司负责人说:“谷城法院执行法官是切实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让我们企业卸下枷锁,扔下包袱,能够尽快的恢复正常经营,他用实际行动让我们企业看到了法院在营商环境方面作出的努力,更看到了法院在执行方面的担当!”
该案既是工伤赔偿的涉民生案件,又是需要妥善处理的涉营商环境类案件,谷城法院对于被执行企业并不是简单的一封了之、一限了之,而是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促进执行和解,即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又从被执行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切实去解决问题,这就是被执行人心悦诚服送锦旗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