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以来,谷城法院紧跟上级法院脚步,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率先在院直机关各业务庭试用随机分案机制。新收案件经立案庭人工识别后,将其分为婚姻家庭纠纷案和其他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由家事审判庭办理,其他类型案件由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按一庭一案原则,顺序分案。将原有的以庭室为单位办理单一案的案件模式转变为立案庭随机分案模式,所有法官随机办理各类民事案由案件,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使工作量分配更加均衡科学,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随着案件随机分配制度的不断落实,院长带头办案已成为我院自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的常态。院党组书记、院长詹爱军,带头深入基层人民法庭办案,走进人民群众,狠抓调解工作,先后在庙滩人民法庭、石花人民法庭主持调解,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着手办理上级法院发还案件,逐案了解上级法院发还原因,发现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中归纳、分析我院业务短版,进而加深干警对法律事实认定和法律知识的理解,吸取经验,提高办案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耀德,从事政法工作数十年,有着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紧抓民事、刑事、行政三大类案件。经常与各庭负责人共同探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点,结合实际案情各抒己见,共同探讨学习、共同解决难题。用实际案例来指导工作,带头走好员额法官办案机制第一步。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太辉,今年4月1日至5月5日个人新收案件20件,占全院新收民商事案件239件的8%,5月2日至5月5日,仅一周个人新收案件12件,占全院新收民商事案件44件的27%。作为民二庭、民三庭的分管领导,陈院长主动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办理。身体力行地构建主审法官负责制,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
院长带头办案不仅体现了司法本位的回归,也是谷城法院把员额法官办案机制真正落到实处,践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审判一线办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起到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