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执行暖民心,高效调解促"营商"

善意执行暖民心,高效调解促"营商"

2023-01-05 10:16
来源: 谷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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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太感谢了,帮我们企业解决了这么棘手的问题”!谷城某银行负责人激动地说。

近日,谷城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虽然案情复杂,执行过程面临困难,但是在执行人员锲而不舍的努力调解下,经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办结,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2005年4月26日,谷城某银行的原下设机构与陈某财签订《房屋出租协议》、《补充协议》,将其位于粉阳路的3间5层房屋中的12间出租给陈某财使用。承租人陈某财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合伙人石某林继续承租该房屋用于经营旅馆。租赁合同到期后谷城某银行因公司发展需要,要求石某林返还涉案房屋,并给出合理腾房时间,而后经多次催告腾退搬离,石某林均置之不理,又未再经营旅馆,并拖欠房租。谷城某银行遂提起诉讼。经谷城法院审理判决,判令石某林返还房屋并支付所欠租金。判决生效后被告石某林依旧拒不履行,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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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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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陈永喜、刘勇向被执行人石某林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向其宣讲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责任。被执行人以其承租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花费了装修费用为由,要求补偿,多次强烈抗拒执行拒不腾退。在此期间由于被执行人身患疾病住院治疗,加之疫情期间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执行人员决定先不采取强制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柔性执法。执行期间陈永喜通过多种渠道耐心做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朋友宣传普法工作,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举例子让被执行人从思想上认识到拒不履行只会导致矛盾激化,最终损人不利己。通过无数次的上门做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被执行人理解了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的艰辛,表示愿意配合。随后,陈永喜又积极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告知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以及多次沟通的结果。在执行人员无数次的调解下,双方于2022年12月12日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动全部腾退12间房屋,房屋装修费用于抵偿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当日房屋全部交付申请执行人。

谷城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同时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同时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以最优化的执行策略将各方利益做到最好的保护,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